073 无地容纳自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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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枫看在眼里,心知之所以这些书法大师们一直不吭声,不是他们咽的下这口气,而是他们也拿这个棒子国人没办法—— 要说临摹,他们早已脱离这个阶段几十年,反而还比不上笔风尚未成熟的管重,连他都输了,他们更讨不了好。就算豁出去那张老脸也没用。 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秋枫出声问道。 刷刷。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秋枫的身上。 棒子国人打量了他一眼:“我叫朴昌范!” 嫖.娼犯? 秋枫不屑一笑,看向了女人,她不会叫李万姬吧? 听说棒子国人都日理万机。 秋枫笑道:“不如这样吧,我们再比一次。” “小友,不可勉强。”老管出声。 “姑且一试。”秋枫淡笑。 “你是谁?”朴昌范冷着脸问。 “我是天朝人。”秋枫笑眯眯地说道。 “天朝奴?只要你承认,汉字是源于韩字,我就跟你比。”朴昌范说道。 一口一个天朝奴…… 秋枫笑容缓缓收敛,面无表情道:“你是吃屎了吗,嘴巴那么臭?” “你妈才吃屎了呢!”朴昌范大怒。 “你妈?” “我妈!” “呵呵。”秋枫耸了耸肩,“心疼你的老母,有你这么个儿子。” “该死的天朝奴!叽里呱啦!”朴昌范反应过来,一阵破口大骂。 “老公算了,不要和他们一般见识,天朝奴就是这么没素质。”朴昌范身边的女人说话了,字正腔圆,不像棒子国人。 “你是天朝人?”秋枫看向了她。一直以为她跟着朴昌范来的,也是棒子国人。 “已经不是了!”女人冷笑,“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么优秀,可以成为棒子国人。” 秋枫厌恶地看着她:“你是去做人?你连条狗都比不上!” 女人笑容不变:“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。” 秋枫感觉被恶心到了,不再理会她,看向了朴昌范:“敢再比一场吗?” “天朝奴,输了就是输了……”还是那个女人在说话。 “聒噪!”秋枫走向了她。 “你要做什么?”女人面色一变,忍不住后退一步。 “呵,幸好你不是天朝人了,否则打你,还真是有点心理负担!”秋枫猛然近前,一个巴掌毫不犹豫地呼了过去! “啪!” 大嘴巴子抽的结结实实,留下了五道指印。 “啊——”女人高声尖叫了起来,眼底露出浓浓的怨毒之色。 秋枫嫌恶的看了一眼手掌,连忙四下找了找,抽出一张餐巾纸擦手:“粉底真厚,脏了我的手。” 老人们没有劝阻,冷眼旁观,对于这对男女,他们打心眼里感到恶心。 “阿西吧!”朴昌范大怒,冲了过来。 打女人,秋枫终究还是留了手,但是打男人—— “啪!” 朴昌范直接在原地打了个转,脑袋晕乎乎的,分不清东南西北。 秋枫没停。 “啪!” 反手一掌,又让他反着转了几圈! 真像头猪在跳芭蕾舞。 “怎么样,现在能比了吗?”秋枫面无表情道。 他向来以理服人。 虽然他更倾向于直接抽死这个朴昌范,但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,否则,天朝人就是真的输不起了,百口莫辩。 但若是让他现在离开,肯定会大肆宣扬他的事迹。而且宣扬的绝不是什么临摹赢了管重,而是年纪轻轻书法功力就超过了在场所有书法大师。 而且秋枫的行径,也会让他扭曲事——天朝人动手打人是因为愿赌不服输,而非他辱骂在先。 管重输了是铁一般的事实,在场这些人,都无法反驳。只能说,这个朴昌范没有找天朝的中学生比试,真的是踩了狗屎运。 现在最好的办法,只有赢了他,碾压他!他才没脸出去胡扯。 “该死的天朝……”朴昌范怒声道。 “啪!”秋枫干脆利落地打断了他说话。 “咚。” 朴昌范被抽倒在地,磕到了桌角。 “能比了吗?”秋枫耐心的问着。 “天朝……”朴昌范神色疯狂,头发散乱,还要大吼。 “啪!” 秋枫下手一下比一下重,原来只是红的发紫,现在已经肿胀起来,有了淤青。 朴昌范双眼发晕,眼前一圈星星打转。 “能比了吗?”秋枫一字一顿道。 “你……” “啪!” 朴昌范的眼泪鼻涕都打出来了,不敢说话了,呜呜的哭。 秋枫厌恶的看了他脸上的各种液体,还好没沾手上。 “你们这些没素质的天朝……” 那个女人看的朴昌范被打的这么惨,刚要破口大骂,秋枫冷眼扫去,像是寒冬腊月的冷风刮过,顿时让她把话憋了回去,捂住了被打的通红的脸。 “猪狗不如!”秋枫冷冷道,目光又落到了朴昌范脸上,突然笑了—— “啪!” 大手狠狠抽在了朴昌范捂脸的手上。 脸已经肿了,再打脸,已经适应了疼痛,改打手背,感受更清晰,效果更好。 “这一巴掌,是她刚刚骂我的代价。”秋枫幽幽说道。 果然,朴昌范对女人甩去了一个怨毒的目光。对付不了秋枫,就把这一巴掌的仇恨转移到了她身上,顿时让她身体一抖。 秋枫又扬起了手作势要打:“现在,能比了吗?” “能,能!”朴昌范手捂着手,眼泪鼻涕混在了一起,忙不迭答应。 看到他答应,众多老人同时松了口气。 “早点答应不就好了?”秋枫笑眯眯的拍了拍朴昌范的肩膀,“我喜欢以理服人,你非要逼我抽你。” 以理服人?我逼你?去你妈的!你就是个暴徒!刽子手!该死的天朝奴! 朴昌范心里大骂。 “麻烦大师,还请帮我准备笔墨纸砚。”秋枫不理他,对那个锦袍老者抱拳道。 “不麻烦。”锦袍老者笑眯眯地看着秋枫。 其他老人一齐动手准备,很快,两张上好的宣纸铺在了桌子上,文房四宝备齐。 “慢。” 秋枫看了看,道:“给我一支笔头更长的毛笔。” 唐清风眼睛顿时一亮。 柳公权择笔,“所要优柔,出锋须长,择毫须细,取管不在大,副切须齐”。 秋枫提出这个要求,可见他对“柳骨”绝不生疏。 笔头长,用笔则能收放自如,不至于转折僵硬,行墨也不容易干枯。更容易表现出瘦劲的线条,而且可以较为自由地表现出笔画起讫处的修饰笔触。 岛国人大村西崖也称:“笔锋之长者,自柳公始。” 不仅是唐清风,所有人看向秋枫的目光都柔和了一些,隐隐露出期待。 “不如小友自己挑一支笔吧?”锦袍老者温和笑道,枯瘦的手指了指墙边一个笔架,各式各样挂着近百支毛笔。 “恭敬不如从命。” 秋枫也不客气,过去选笔。 “哼!装模作样。”朴昌范瞟着秋枫的背影,眼底依旧充满了不屑。 他答应比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,就是他对自己的自信。 临摹这个字帖逾十年,他写出来的字简直像是复印一般。 很快,秋枫拿着一支笔回来了:“怎么比?” “各自临摹百字,逐字比较谁更接近,更接近的字数多,则胜。” 比形似?秋枫是真的无语了,不知道说什么好。 这是初学者才追求的境界啊…… 临摹的下下乘! “开始吧。”秋枫点点头,愈发看低朴昌范。 就这种货色,连小学生都不如。而偏偏,他又觉得自己举世无敌。 可笑,可悲! “让你无地容纳自己!”半吊子汉字水平的朴昌范不知道秋枫的想法,心底冷笑不已,研好了磨,就提起毛笔就开始在宣纸上游走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