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- 玄幻小说 - 朕有帝皇之气在线阅读 - 第八十二章 未来出将入相亦有可能(5)

第八十二章 未来出将入相亦有可能(5)

    这才导致镖师和护卫们对秦秀有了相当大的认同感,隐隐认同了秦秀的领导地位。

    等众人整理好之后,天色也渐渐亮了起来,眼看着天亮了,秦秀牵着骏马回到山坡附近。

    仔细看上去,骏马还是受到了伤势的影响,虽然当时已经替骏马经过了中级治疗技能处理过了。

    但也不知道是最初受到狼群追击的时候,受到的眼中创伤,还是后面躲避银色狼王的时候,受到的创伤,或者两者都有的缘故。

    外表上看去,并不很影响骏马的度,只是走起路来看上去一拐一拐的有点怪异。

    镖头道:

    “这次虽然惊险了一些,好在也算是有惊无险,若不是秦秀才在这里,我们这次恐怕是凶多吉少了!”

    秦秀道:

    “哪有的事情,说不定这些野狼还是奔着我的来呢!”

    镖头道:

    “哈哈!这个不好说,但总的来说这次还是多亏了秦秀才,居然让我们这么多人没有受到太大的攻击。”

    管事附和道:

    “对,这次要是没有秦秀才将银色狼王赶走,甚至就连那些普通野狼都难以击杀,也不知道开始是怎么回事,居然弓箭都射不死他们。”

    秦秀道:

    “以我看来这就是这头银色狼王的强大之处了。”

    镖头道:

    “为何这么说?”

    秦秀道:

    “这头狼王有些类似于萨满教一样的巫师,可以增加整个狼群的防御能力,也就出了秦秀才这样强大的弓箭手能够破防外,大部分的远程射手是没有办法破防的。”

    镖头道:

    “难怪这些野狼身体上面有一阵浅浅的月光色,等到最后银色狼王将所有的月光色召唤了回去,这就导致普通野狼的防御力消失,而银色狼王身上的月色光芒强大了不少,随着它加大了防御力度,就连秦秀才这样实力的弓箭手也无法将它破防!”

    秦秀道:

    “看来确实是如此,幸好我那匹骏马能够陪着银色狼王绕圈子,让银色狼王最后失去了耐心,担心在没有防御光芒的情况下被我击杀,最终逃跑,若不然就不好对付了!”

    镖头拿起镖师捡回来的利箭,惊讶道:

    “咦!秦秀这是你的箭?看上去不一样啊!”

    秦秀道:

    “是的!这是专门定制的,和普通兵器铺购买的不一样,杀伤力和穿透力要强一些。”

    镖头道:

    “难怪,秦秀才你的攻击力就是要比我们强,不知道这个箭能不能卖一些给我们!”

    秦秀道:

    “可以,但数量不多,你也看到了我总共就这么多的箭。”

    镖头道:

    “这里一大半的野狼都是你射杀的,厉害!”

    护卫和镖师们也开始低呼:

    “想不到看秦秀才文文弱弱的,开始我还在心里想着百无一用是书生,结果这野狼一来,完全被打脸了!”

    “你不说,我都忘了,开始看到秦秀才过来的时候,我还想着我们这次又要带着一个累赘了,结果我现在现,反而我们是累赘。”

    “真是人不可貌相,海水不可斗量。这才多大年纪,啧啧!我看这个秦秀才将来不简单。”

    “你觉得他多不简单?”

    “要我看,他现在年纪轻轻就已经是秀才了,将来成为举人、进士也是指日可待,未来出将入相亦有可能!”

    “不可能吧!一个小秀才还真有这么大的本事?”

    “你可不要忘记现在是什么时候,眼看着天下即将大乱,若是别的书生或许难以在乱世出头,但这个秦秀才不一样,他可是文武双全,将来不做宰相,也要做大将军的……”

    昨天忙了一晚上,大家都十分的劳累,所以商量了一下,大家决定早上先睡一觉,等中午起来再赶路。

    中午一觉睡醒起来,众人做了点饭菜,简单吃了一些,

    管事道:

    “秦秀才,昨天晚上的事情多亏了你,这次你猎杀了五十多头野狼,几乎都是一箭致命,几乎没有将狼皮给破坏,能值不少钱,我打算直接收购下来,运到京城之后出售。”

    秦秀道:

    “没问题,一切有管事看着办。”

    管事道:

    “那一头野狼的狼皮就算是3两白银,其他的肉、牙齿什么的不值钱,所以总共15o两白银,您看合适么?”

    秦秀道:

    “可以!”

    就这样,秦秀一下子又获得了15o两白银。

    此次进京,娘亲就是考虑到秦秀一个人独自在外,所以给了秦秀3oo两白银。

    说是家里不差钱,除了正常的顾客之外,还有很多会员是提前充钱的。

    所以3oo两白银看上去不少,但现在的伯升饭馆不缺那点钱!

    早就被秦秀除了身上准备一些常用的碎银之外,那3oo两白银全部藏到了虚拟储藏室。

    现在多了管事送来的15o两白银,自然也同样被秦秀收入了虚拟储藏室,众人朝着前方行去……

    经过这次之后,管事和镖头两人都比较谨慎,不愿意在野外留宿,这简直太危险了。

    管事道:

    “镖头,咱们可是说好了,情愿不走路,也不在野外过夜了。这也太可怕了!”

    镖头道:

    “哎,你早这么说多好,昨晚就没有那么多事情了,现在的世道兵荒马乱的,除了野狼,盗匪也是横行无忌。”

    不过昨天的情况也特殊,原本附近还是可以居住的城镇。

    可惜不久前那里出现了大量的土匪,将那个城镇毁于一旦,之后大部分人都逃往外地,没有人愿意进去居住……

    接下来两天还算顺利,反正尽可能的白天赶路,就算是天色还早,也不愿意多走路,情愿慢一些,在县城居住了一晚再走,这样一来到还顺利。

    秦秀还是依然坐着马车,但这几天不管是镖头,还是护卫,都对秦秀尊敬有加,甚至包括那个车夫,也对秦秀恭敬的不了。

    用他的话来说,自己赶来半辈子的马车,或许今后秦秀成了大人物,说出去也有面子。

    至于那匹骏马,并没有离开,而是一直跟着秦秀,或许是秦秀的救命之恩,也或许是孤零零的没地方去,一步一拐的跟着秦秀的马车一起行走。

    秦秀微微一笑,看它不慌不忙走路的样子,很想是在踏马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