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50章 实力?
就在那九幽魔鹰惊惧之时。 一道怒吼声猛地的从陈远背后传来: “蛮夷土著,你竟敢偷袭本座,这是在找死!!!” 比之前恐怖数倍的魔气,自天魔宗圣子覆灭的地方骤然崛起。 他直接祭出傀儡神符,重新塑造肉身与神魂。 无数血肉碎快不断汇聚,李湮再次恢复原样。 在他背后,一轮魔日悬空,澎湃的魔气充塞方圆数十里,将整个天地都化作一片魔域,强悍到了极致。 轰! 李湮一头紫发如剑般笔直,脸上更是愤怒到了极点,他七窍之中都喷射出黑色的火焰,让人颤栗的杀气不断凝聚。 这位天魔宗最强圣子,是真的惊怒到了极致。 他惊的是,若非自己身上有神主传下的神符,方才哪一击,恐怕就真的要了他的命。 怒的是,九大神教神子齐至,方才竟然只有他一个人,被陈远撞杀,几乎死去。 在他看来。 天魔宗的威名,方才差点被他丢尽了。 若是这一战就此结束,消息传回,天魔宗必定要震怒,哪怕他活了下来,回去也会被直接拍死。 “杀!!” 李湮怀中飞起一柄黝黑的杀剑。 那剑不过三尺长短,周身无比漆黑,在剑刃之上,凝聚了无穷的杀意以及魔念。 这剑扫过虚空,空间中竟然凭空生出了数十丈长的魔意,似是从九幽炼狱杀出的魔剑一般。 “哐当!” 陈远回过身来,怀中鼎炉直接撞飞那黑色飞剑。 紧接着,他再次向九幽魔鹰撞击而去。 那九幽魔鹰心知不敌,一个虚空跳跃,直接纵跳到数千丈之外。 等陈远临近之时,李湮早已手持魔剑,带着一身愤怒杀气冲了上来。 陈远不得不现出真身,手持金色天戟,与李湮正面拼杀。 “当当当!” 陈远现出真身,手中天戟如龙而出,瞬间挥洒出数十次。 每一戟斩下,都与李湮手中的魔剑不断碰撞,发出如洪钟大吕一般的声响,震的虚空如水面波纹,剧烈抖动起来。 许多靠的近的金达那修士,直接在被这余波所镇杀。 就连那些天君长老,都不得不向后退去。 只有诸位神子圣子,依旧傲立在战车之上,牢牢锁定战场,直视两人之间的搏杀。 无论是陈远的分身,还是李湮,都施展出了最强的力量。 陈远戟如真龙,神芒如炬。 李湮魔剑横扫,杀气冲天。 他每一剑,都带着恐怖的魔气魔意,若是一般的天君在此,恐怕还未直面一剑,都被这剑中所带的魔气魔意侵入体内,直接疯癫。 但陈远乃是神婴之躯,体内神识浩荡无比,道心更是无比坚定,又怎会惧怕这区区天君魔意。 轰隆! 战到最后。 整片虚空都化作混沌般。 诸多修士只能勉强看到,一道金虹与一道黑芒纠缠在一起。 每一次碰撞,都发出雷鸣般的轰响声。 在那混沌之中,每一次碰撞,都会有璀璨的神芒浮现,如同大日悬空般。 “咔擦!” 李湮一剑斩下,如同一道漆黑的闪电,在陈远的手臂之上直接拉出一道尺许长的伤口。 但他同样被陈远的天戟洞穿胸口,差点陨落。 但此刻的李湮,却没有丝毫的惊惧,反而哈哈大笑: “陈远,我的修为可不是穆海那等废物。” “你若只有这点能耐,今日注定要被本圣子所斩杀。” “别再做无谓的抵抗了,还是乖乖的死在本圣子的剑下吧。” “我等九大神教联手前来,诸位神主早已经商定,你若不接那旨意,谁能斩你,谁便是那中土界面之主。” “这个界面上的机缘,以及你所有要守护的亲人,都将是本圣子的。” “到时候,本圣子会让他们前去地狱与你相见的。” 李湮一边大笑说着,手中魔剑丝毫没有停。 “呵呵。” 陈远冷笑一声,天戟再次劈下。 他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,神乎其神的越过了无数魔气魔意,猛地斩在李湮身上。 轰! 李湮身上再次爆发出无尽的黑色神光。 但这依旧扛不住天戟一击,再次被生生劈成两半。 他虽然很强大,比穆海强大很多,是真正的站在天君巅峰的存在,也是陈远这一世目前所交手的最强元婴。 但在这修仙武道之上,比起陈远来,李湮终究是差太多了。 可以说,陈远打他,就如同打人在打小孩一般。 李湮的每一招每一式,在陈远眼中,都充满了破绽,举手可破。 因此。 哪怕李湮的实力与陈远的分身实力接近,但他依旧扛不住陈远的攻击,只能以伤换伤,勉强给陈远造成一些伤害。 也就还有李湮还有两三张神符,很快的重新凝聚肉身。 不过他脸上终究是带了一丝惧怕。 李湮知道,自己与陈远近身搏杀上的差距之后,当场大吼一声: “魔鹰助我!” 吼!!!! 九幽魔鹰自虚空中跳跃而现,脚下踩着无尽的魔纹,周身黑色火焰灼烧虚空,纵身直接扑杀而下,一身恐怖的气血沸腾无比,让虚空为之颤抖。 它这一击,比起巅峰天君修士,还要恐怖。 “咚!” 就连陈远也不愿以肉身相抗,只能化身天地炉鼎,与其撞击在一起。 “嘭!!” 一声震耳欲聋的轰鸣声随之传来。 九幽魔鹰发出一声哀嚎,直接凭空被撞出数千丈之外。 但它乃是神兽后裔血脉,肉身强大到了极致。 在硬撼天地鼎炉之后,竟然只是脑袋有点晕,晃悠悠的还能够站起来。 若是换作李湮之流,恐怕肉身早就破碎了。 而李湮也乘着这个时机,再次恢复肉身,持剑杀了上来。 轰隆! 陈远继续陷入与李湮以及九幽魔鹰的围攻之中。 虽然陈远实力强大,稳压二者,但显然在一时半会只见没办奈何他们。 周围冷眼旁观的诸多神子,已经判断出陈远的实力。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