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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章 买书

    在小镇住了一夜,第二天,凌弃和凌樱乘坐镇上的马车,去往几公里外的南港市。

    “这马车真颠簸!还是龙车好,好想坐龙车啊!”凌樱又抱怨起来。

    “龙车?龙拉的车么?”

    “怎么可能?龙车就是蒸汽车头,后面连着一节节车厢,形状很像是龙......”

    “哦,就是火车啊!”凌弃听她描述,立刻明白了,跟着伸手推了推墨镜。

    没错,他伸手了。

    不过,这是一只充气的手臂。云煞可以当作手来用,前提是不能暴露身份,所以带上了手套。

    为了不那么引人注目,也为了戴手套不显得突兀,他特意改了一身行头。

    格子花纹的夹克,黑框眼镜,单边帽,再配手套就很正常了,有点像是准备去漫展的宅男。

    多亏这个透着一股陈旧风格的小镇子上,有一家洋衣店,才让他完成这副装扮。

    “进城以后,帽子和手套都不能脱......”他暗暗提醒自己。

    一摘手套,就会暴露空无一物的内部;摘下帽子,就会露出额头的胎记“云煞印”。

    因为操纵云煞,模仿手臂,胎记就会浮现。

    在不太冷的天气里,戴着手套和帽子,略有点违和,但被人识破的风险降低了。

    凌弃还把头发割成了短发,不过他可以控制蜕尸的毛发生长,随时能变回以前的长度。

    “吁——”车夫勒停了马车,轻轻掀开车帘一角,“两位客官,南港市到了。”

    高耸的青砖城墙两头看不到边际,但没有城楼和城门,取而代之的,是一个仿佛安检通道的建筑。

    凌弃觉得它的造型,有点像高速上的收费站,就是大了好几倍。

    顶部的海蓝色标识牌上,写着“南港市”三个大字。

    “走吧,进城!”

    凌樱跳下马车,握住凌弃的手套,传来的感觉,就像是真正的手掌。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,两人穿过通道,并没有人检查什么,只是有个治安官在扫视人群。

    凌弃注意到,附近的商人特别多,几乎全是海商,身上带着海风的咸味。

    “这个世界的大城市,究竟是什么样子?”

    人群涌入城市,渐渐分流散开,露出了前方的景色,凌弃好奇地向前眺望。

    一条宽阔柏油马路沿伸向远方,直到极远处的三叉路口。马路两边,有鳞次栉比的商铺,装潢雅致的剧院,人满为患的酒楼,西方风格的咖啡厅,一闪一闪的彩色路灯。

    简洁的报亭,在旁吆喝的报童,偏安街角的古董店,更远处,甚至能看到高达十来层的大楼轮廓,交错如山峦。

    “哇,比我想象中更像一座城市!就是年代老了点。”

    凌弃感觉在一些复古的外国电影和抗战电视剧里,见过这样的街道。

    19世纪初的风格,或者说,有点民国味道。

    “那些是......汽车?”

    凌弃接着发现马路上满是令人眼熟的载具,与现代汽车大同小异,但无论大小,每辆车上都顶着个烟囱。蒸汽和烟雾不断冒出,远远看去,大街雾气缭绕,平添了不少暖和的感觉。

    “这个世界的动力设备,还是外燃机的天下啊,所谓的蒸汽世代!”

    他知道,内燃机尚未取代外燃机,关键在于对燃料要求苛刻,不像外燃机烧锅炉就行了。

    因此,蒸汽汽车的体积,普遍要大一号,而且除了轮子,整体方方正正的。

    “嗯,还有人力车?也是,汽车太大了,小街小巷不便穿行。”

    凌弃望见,各种汽车之间,还有一些车夫拉动的人力车,如同上海滩电影里的黄包车。

    人们的穿着打扮,也是东西混杂,有西装革履,礼服洋裙,也有绸缎丝衣,皮裤布衫。

    凌弃昨晚问过凌樱,知道这是一座正在逐步西化的沿海都市。

    车水马龙,五光十色,形容它再也合适不过。

    “凌樱,哪里有书店?”南港市的第一印象,让凌弃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。

    想要了解某事,最好的途径就是读书。这是他从小就接受的道理,来到异世界一样管用。

    三个小时后,南港市最大的书城,凌弃的提篮当中,已经搁了几十本书籍。

    两人在城市入口的银行拿金条兑了现金后,就直奔书城了,沿途的风光都没怎么欣赏。

    “凌弃,莫非你是书呆子?可没听说还有蜕灵爱读书的?”凌樱很是诧异。

    “知识就是力量......”凌弃抛出一句自己家乡的口号,心中却默想,“金钱才是力量!”

    他现在怀揣着几十万现金,还有几百万钞票,扔进了月球上的据点。

    待在星门另一头的冰珑,正好闲来无聊,和陨灵一起数钱玩。

    这批金条的价值,和凌樱所估的差不多,总之凌弃也算一夜暴富了。

    想买多少书都不成问题。他所挑的书籍,以介绍和科普为主,什么风土人情,历史地理,宗教文化,科学技术......可以帮他快速获得这个世界的相关信息。

    其实,他以前更爱啃比较专业的硬核刊物,不过作为异世界的访客,他也有自知之明。

    只买了几本关于蒸汽机和机械的,涉及得比较深,有工科底子,没准能研究一番。

    快要结账的时候,凌弃想起一件事:“这样的书店里,有没有蜕术卖?”

    他还是蜕灵的时候,就得知现代蜕术的普及程度,已经和吃饭喝水早锻炼没什么区别了。

    几乎十个人里面,有九个都在修炼蜕术,所以才造成蜕灵泛滥,数目成谜。

    他突发奇想,民间的书店里,会不会有供人购买的蜕术。

    “有啊,每个书店,卖的最好的就是蜕术类书刊了。你要买吗?可你又练不了。”凌樱给出肯定回答。

    “呃,怎么说我也是因为蜕术产生的,总得了解一下嘛!”

    “那一边架子上,全是最畅销的蜕术书刊,你自己挑吧。”凌樱指着柜台旁边。

    “蜕术!地球上没有的神奇功法,终于可以一睹真容了!”

    凌弃怀着虔诚的心情,面朝那些“宝典”们,激动地走了过去,然后往书架上一看:

    《如何摆脱做舔狗——两亿单恋人士都在学的“精神阉割法”》

    《图丁教授帮你提高注意力》

    《家庭主妇常用蜕术指南》

    《失恋了,就把爱情蜕掉吧!》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“这些是什么鬼?”凌弃虽然很无语,还是把架子上的书刊一扫而空。

    结账,出门,上街。

    “别失望了,书店里卖的,肯定都是生活类的民用蜕术啦!修行类蜕术,哪怕最低等的,也得去修行馆拜师,或者请私人教练来教。只有修行类的蜕术,能产生有智慧的蜕灵,你比我都聪明,一定是由顶级功法诞生的!”

    凌樱还以为他的沮丧,是误会自己被这些乱七八糟的蜕术创造出来。

    凌弃哭笑不得,却也更加好奇,自己的灵主究竟是何方神圣。